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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担保方重庆瑞重快递有限公司、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南宁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常熟得泽物流有限公司、陕西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湖北申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预计2024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238,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1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223,000万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开展授信及对外担保时,有相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支撑。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国内快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计算机信息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纸制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房屋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注册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侯照社区筹建委员会办公楼一楼119房

  (5)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信息科技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汽车租赁;仓储管理服务;仓储咨询服务;物流仓储平台运营;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软件技术转让;信息科技技术的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科技技术咨询、科技技术服务、科技技术开发、科技技术转让;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科技技术咨询;机器人技术咨询;电子技术咨询;信息科技技术转让;智能化技术转让;软件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咨询;物联网技术咨询;智能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业信息咨询;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注册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兴区路5号中国智能骨干网申通南宁智慧物流产业园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汽车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装卸搬运;电子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纸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纸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纸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上述被担保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期限与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预计2024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238,000万元,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为238,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196,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子公司,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标点符号、格式、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调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工商备案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周五)15时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截至2023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2月13日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和3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5仅选举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不适用累计投票制;上述议案6、7和8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10和11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1)法人股东: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采用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在2023年12月26日17:00 前将邮件发送至:,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和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菜鸟”)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30,0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向关联方提供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另外,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浙江菜鸟、杭州菜鸟、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纬韬”)、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杭州淘天)以及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集团”)产生日常关联交易529,0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提供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菜鸟需回避表决。

  (^[1]2023年度预计金额为截至2023年11月30日,已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含本次新增加的额度。)

  1.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阿里集团于1999年6月28日于开曼群岛设立,注册地址为The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阿里集团的美国存托股份于2014年9月19日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BABA”;其普通股于2019年11月26日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为“9988”。阿里集团的业务包括中国商业、国际商业、本地生活服务、菜鸟、云业务、数字媒体及娱乐以及创新业务及其它。其中,中国商业包括中国零售商业和中国批发商业,国际商业包括国际零售商业和国际批发商业,本地生活服务包括“到家”业务和“到目的地”业务,菜鸟主要提供国内及国际一站式物流服务及供应链管理解決方案,云业务包括阿里云和钉钉,数字媒体及娱乐业务旨在提供商业业务外的消费服务,创新业务及其他主要为达摩院、天猫精灵智能音箱。

  经营范围: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计算机软件及系统的开发、应用、维护;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企业信息管理及咨询、商品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览展示设计;票务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另设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8室为另一经营场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乐器零售;乐器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广告发布;装卸搬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水产品批发;水产品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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